各学院、学习中心:
为了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开放教育学生信息修改工作,现将有关材料的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时限要求
(一)新生信息修改
入学时信息录入错误的,在入学第一学期内提交修改申请。
(二)在籍生信息变更
在读期间,学生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,应在变更后及时提交申请,不得拖延到毕业时或毕业后。
(三)毕业生信息修改
原则上不接受毕业生信息修改的申请。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,教务系统和学信网均不得进行修改。如确是在籍时发生的变更未及时修改,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。
学生基本信息是学生学籍管理、毕业办证的重要依据,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项工作,及时组织学生核对基本信息。如学生逾期申请,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,另外学院、学习中心需提交报告说明具体原因。
二、信息修改更正原因
(一)信息变更
是指学生在籍期间在户籍管理部门登记的身份信息发生变更(例如自行向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因重号、错号被注销等)。
(二)录入错误
是指招生报名时学生基本信息录入错误,包括: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民族、出生日期、性别、入学文化程度等。
三、材料要求
(一)信息变更:
1.在籍期间发生的姓名变更。提供身份证描件(正、反面扫描在同一页)及写有曾用名的户口页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变更证明扫描件。
2.在籍期间发生的性别、出生日期、身份证号变更。提供身份证描件(正、反面扫描在同一页)及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变更证明扫描件。
3.在籍期间发生的民族变更。提供身份证描件(正、反面扫描在同一页)及户口页扫描件。
(二)录入错误:
1.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、民族更正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(正、反面扫描在同一页)和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其复印件扫描件。
2.入学前文化程度、原学历层次录入错误。提供身份证扫描件(正、反面扫描在同一页)、报名登记表原件或其复印件扫描件和毕业证书扫描件;前置学历为高等教育的,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。
(三)毕业生信息更正:
学生毕业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不予修改。在籍时发生的变更,除根据上述两类情况提供相应材料外,还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图片或其复印件图片(只提供毕业生基本信息页),同时需证明信息变更确系在籍期间发生。
注:报名登记表需为学生招生报名时所填原件或其复印件,需有学生本人签字、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处需盖章。电子扫描件均以JPG格式保存,分辨率在200×200以上,大小1M以内,以内容命名。(报名登记表、毕业生登记由学生所在单位保管无法提供原件的,可使用其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。)
四、材料上报时间及方式
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0日前在“一平台”上完成学生信息更正,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hnddxjk@163.com邮箱,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学籍科。
未尽事宜,请与学籍科联系。
联系人:林兰芝
联系电话:66211147
附件:
教务处
2024年10月16日